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,
在3个月初审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予以注册申请。
服务内容
商标异议;
服务地区:全国
服务时间:12个月
需准备材料:1 资料:a. 异议申请书;b. 代理委托书;C. 异议申请正文(要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);d.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;e. 商标初步审定公告页。 2 提供相关证据a.广告材料,是证实商标实际宣传使用的载体.b. 销售证据材料.C.申请商标使用”的所有相关材料、照片、合同等复印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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